时间:2017-10-1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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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 兴县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等。
3、负责全县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工作,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
5、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收费工作,查处乱收费行为。
6、负责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负责项目审查,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7、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济、救灾、社会保障、粮食直补、家电下乡及三农等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
8、负责资金调度工作。
9、负责各类财政性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0、负责排污费、水资源费和各类基金、罚没收入的征收入库工作。
11、负责制定各类财务制度,管理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情况,对违反财经制度问题作出处罚。
12、监督金融机构的全部财务活动。
13、负责制定企业财务制度,管理监督工商业等企业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处罚违纪违规行为。
14、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
15、负责乡财县管工作。
1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随机性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财源培植,强化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资金监管,不断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深入开展专题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建设。
二、兴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三、兴县财政局2016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436.0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C}{C}(二) {C}{C}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414.6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414.62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71.07万元;其他成人教育支出7.83万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18.23万元;其他支出17.49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无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的决算费用。
附表:2016年山西省兴县财政局决算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