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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1-10-19 08:51       大    中    小     

  

  兴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 兴县财政局概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兴县县委办公室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兴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和制度等。

  (三)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全县财政银行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全县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做好税收立法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的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八)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县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承接办理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会计理论研究等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的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十五)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规定负责制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工作,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并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内政务综合协调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本局有关报告和文件的草拟印发及来文来电的收发、传递、督办等处理工作;负责机关会议、来客接待、对外往来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部门主要刊物和资料的征订;负责财政宣传报道及信息传递工作;负责本局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执行、考核等工作;统一管理机关经费和财务工作,并监管机关国有资产;负责机关车辆调派、安全、卫生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人教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会同有关股室制订财政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为局领导和局机关业务股室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保障;制定财政调研课题,适时组织开展财政调研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负责编写上报财政信息;会同有关股开发建设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全县财政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的规划与规范,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财政业务应用系统;承担局机关干部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各股室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工作。

  (二)预算股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并制定全县预算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县级全年预算草案和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汇总,编制县本级和下级财政收支旬、月报和年度财政总决算,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制定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和定员定额分类支出标准,汇总、审定各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审查批复部门预算;统一办理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事宜,办理动用县级预备费的申报审核事项,对年度超预算收入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编制全县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收费票据的申领和年检工作;提出全县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收支的办法和建议,指导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审定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库;承担与县人大的联络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拟定地方财政债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内债的有关管理工作。贯彻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跟踪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统一管理财政的银行开户;负责编制、汇总、全县及县直部门的决算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决算报表;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统一管理财政的银行账户负责全县财政负担人员信息管理和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工作。做好分管国外贷款项目的年度决算工作,配合编制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表;参与分管贷款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审查项目的偿债方式和偿债能力;负责分管贷款项目的转贷、提款报账审核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分管贷款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和后续营运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贷款项目资金的回收和归还工作

  (三)行政政法股负责掌握行政、政法、旅游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利;组织对经济运行和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财政普法、法制教育工作,负责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定会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执行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等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核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承担彩票市场及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社保股负责掌握全县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上述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参与全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社会救灾、救济、低保、五保户供养及优抚经费的财务支出和管理;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再就业资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的财务支出和管理;负责卫生专项补助费、新农合补助资金及财政安排的住房保障资金的财务支出和管理;制定社保资金的管理办法,对社保资金的使用实行宏观调控。负责掌握教育、科学、文化等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划》会同分管部门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所管单位部门预算建议数;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管理财政安排的教育专项资金,参与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负责普九债务清查工作,负责两免一补资金到位工作,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分管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

  (五)经建股牵头负责与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的协调和项目安排,参与相关发展规划和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和国债资金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种粮农民信息录入和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家电下乡等补助资金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负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负责机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及企业财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的汇总、审核、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查县直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组织和监督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的执行;对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费、科技三项费用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县级企业改革改制;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和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效绩评价、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和非转经资产的管理及资产占用费的核定、监缴工作;负责全县日常性清产核资工作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审批工作;负责归口管理的工业、商业发展补助资金及技改贴息资金的分配审核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上报经济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安排、汇总、审核和编制全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金融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的分析、上报工作;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绩效考核。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查县直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组织和监督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的执行;对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农财股负责农业、农机、扶贫、林业、水利等农口部门的财务收支及管理工作;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农业企业财务;研究提出农口单位部门预算建议数;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农业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并提出农口单位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审核录入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全县统筹整合资金方案的编制及项目库的建设。负责乡镇财政总决算编审、汇总,做好有关乡镇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指导乡镇财政总会计业务;负责登记乡镇财政支出指标,汇总乡镇月、季进度报表,建立乡镇财政基础数据库档案。配合有关职能科室、督促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执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

  第五条 财政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第六条 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兴县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20日起施行。

   

     兴县财政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2163.64万元,2020支出总计2118.63万元。与2019年相比2019年收入870.73万元,比2019收入增加了1292.91万元,增加了148%。2019年支出868.88万元,比2019年支出增加了1249.75万元,增加了1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019年预算评审费等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16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3.36万元,占比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0098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11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1万元,占比27%;项目支出1547.53万元,占比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63.63万元、支出总计2118.6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852.19万元,总计增加了1311.44万元,增加了154%财政拨款支出854.78万元,总计增加了1263.85万元,增加了1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019年预算评审费等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854.7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263.85万元,增加了1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019年预算评审费等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了

  其中人员经费464.98万元,占比21.95%日常公用经费106.12万元,占比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9万元,占9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17万元,占3.3%卫生健康(类)支出23.34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26.03万元,占1.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766万元,支出决算211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2000.09万元较2019年支出决算698.39万元增加1301.7万元,增加1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019年预算评审费等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17万元,较2019年决算68.17万元增加1.01万元,增加1.5%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23.34万元,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及人员工资。较2019年决算25.04万元减少1.7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减少;住房保障(类)支出支出决算26.03万元,用于本单位职工公积金缴纳,较2019年决算29.09万元减少3.06万元,减少10.5%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人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决算436.58万元,较2019年决算544.1万元减少107.52万元,减少19.76%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1367.18元,较2019年决算184.38万元,增加1182.8万元,增加6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019年预算评审费等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人补助支出决算28.4万元,较2019年决算18.19万元增加10.21万元增加56.13%主要原因增加离休人员抚恤金;资本性支出286.47万元,较2019年决算122.21万元增加164.26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增加。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41.62万元,支出决算57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较2019年683.93决算减少112.79万元,减少16.49%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减少及节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224.38收入万元,支出决算154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7%较2019年170.85决算增加1376.69万元,增加806%主要原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019年预算评审费等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4.89万元、津贴补贴61.03万元、绩效工资45.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79万元、医疗保险缴费24.81万元、住房公积金26.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27万元、退休费7.39万元、抚恤金19.44万元、生活补助1.57万元。

  公用经费10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9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差旅费4.52万元、维修(护)费3.88万元、取暖费9.97万元、劳务费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万元,支出决算20.53万元,完成预算的93%,比2019年4.05万元增加17.95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旧车辆报废购置新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9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差旅费4.52万元、维修(护)费3.88万元、取暖费9.97万元、劳务费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万元等。比2019年121.64万元减少15.52万元,降低12.76%主要原因例行勤俭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同上年相比,2019年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决算编制公务用车1辆,车牌号晋JSA157

  2、房屋情况: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其他用房及职工宿舍,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2020年国有资产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价191.84万元(含)以上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4、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同上年。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同上年。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评预算评审费1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97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96%。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预算评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79.21万元,完成预算的97.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最大限度节约资金,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推动投资评审事业的顺利发展,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同上年。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