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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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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应急管理局
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园林绿化、供热供气、城市照明、污水、垃圾处理、环卫、供水、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运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党务工作、信访工作、文电处理、制度制定、机要保密、培训宣传、信息简报、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车管理、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全局性文稿起草、审核把关、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人事劳资股。负责人事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工资、福利、考勤、考核、劳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工资福利发放及其他支出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单位收支管理、预决算、各种报表编制上报等工作;负责职工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及其他费用申报、缴纳、调整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单位所有物资的购置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城区环卫股。负责制定环卫作业标准及宣传工作;负责建成区任务量核定及新增任务量的交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基建项目及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巷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洒水降尘、护栏清洗等工作;负责建成区旱厕改造水冲公厕及旱厕、水冲公厕的维修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环卫机械、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对第三方保洁公司的督促检查及考核等工作。
4、园林养护股。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省、市、区关于绿化方面的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城区园林绿化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搞好城区绿化工作;负责辖区内“绿线”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擅自占用绿地、毁坏绿地、损坏绿化设施及树木、花草行为;负责掌握城区绿化进度,做好绿化工作的统计、汇总和上报;负责辖区内绿地树木养管的业务督导检查;负责辖区内树木的更新、移植、修剪、砍伐的工作;负责蔚汾公园及城区小游园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5、供水股。满足城区居民及单位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确保水压及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负责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搞好管网及供水设施的建设,供水设备的维修维护,保证居民用户供水设备和安装工程质量;负责城乡企业单位及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管理及抄表收费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计划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节约用水的规章制度、管理措施,指导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推广节水型器具、设备和先进的节约用水技术和措施。
6、污水处理股。负责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抢修破损管网工作;负责防止污水直排河道、河水进入污水管网、防止施工作业等人为破坏管网,保障污水进水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负责监督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商的履约情况;负责城市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7、市政服务办公室。负责城市公益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桥涵设施、人行道、桥梁涵洞、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排水地漏、井盖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高速东口-北坡村);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所有主次道路下水管网的疏通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并对各类违反市容环境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依法对市容环境实施督查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
8、路灯股。负责辖区内道路照明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县城公共场所、沿街建筑物、绿化景点等亮化工程的建设、施工、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道路照明产品节能利用工作。负责编制辖区范围内的路灯维修计划并进行实施;按要求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城市照明工程的安装施工任务。
9、垃圾处理股。负责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掌握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营信息,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负责核准垃圾处置量、监督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监管处置企业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对企业经营不规范、运营质量不达标等违反规定或合同的行为依照合同或上级部门规定进行处理。
10、供热供气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县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城区集中供热和全县燃气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在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等方面统一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城市供热供气保障政策,组织确定补贴对象、范围,审核供热供气补贴资金的发放;推广供热供气先进技术、组织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协调配合其它部门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3名。设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副科级)2名。办公室主任1名,其中全额事业人员15名,自收自支人员79名,临时人员68名。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城区环卫方面。①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2022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②2022年预计新建公共卫生间15座,约需投资1460万元。③紧紧围绕“创卫”的主题,继续深化环卫各项工作,确保创卫工作取得成功。一是逐步推进垃圾分类。选定有代表性的机关单位、商业小区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行分类宣传督导,形成操作性强的制度并建成处理终端后向全县城逐步推进全面垃圾分类。二是继续推进城区环卫市场化,强化监督职能。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查办法,坚持做到日日有督查,月月有考评,对每次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兑现奖罚。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爱护环境卫生意识。利用环卫工人、义工、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等多方面进行宣传,努力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培养“兴县清洁靠大家”的社会风气。
2、园林绿化方面。①县委党校绿化工程,总投资1910万元,目前招投标已经完成,2022年项目开始实施。②城乡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包括奥家湾段国道两旁绿化)、(三岔口-北查沟)以及高速东口提升改造的苗木移植等,总投资1630万元。目前工程进度过半,2022年全部完成。③2022年城区街道花箱、绿雕、花卉等采购工程预计投入资金500万元。④进一步推动省级园林县城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加强对全县城区各主次干道、公园、绿地的绿化养管,落实责任人,做到养管并重,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更加扎实,全面提高养护管理的总水平。⑤蔚汾南路东沿拓宽绿化项目。
⑥蔚汾南路西沿拓宽绿化项目。⑦北山公路两侧绿化项目。
⑧国道337和省道218绿化工程已经验收完毕,2022年需增加养护。⑨高速蔡家崖出口周边绿化工程。⑩根据吕梁市“十四五”体育公园建设任务要求,在兴县城区建设一座体育公园。
3、供水需实施项目。①1600户智能改造工程,约需投入资金960万元。②兴县县城二期水源工程项目,现已进入财评阶段,2022年准备动工,该项目总投资约需840万元。③供水服务方面,紧密围绕保障供水服务这一主题,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加大收费、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盗水现象,确保水费足额、足量收缴。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对蔡家崖五个村进行整体改造。抓好安全工作,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污水处理方面。①加快第二污水厂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初第二污水厂能够正常投入运营。监管运营单位编制设备维修保养方案,切实降低设备故障频率,并对不常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养护。重视采暖季污水加热工作,提前进行水泵、加热锅炉、管道等设备的检修,确保设备运行良好,保证生化池水温达标,以利于活性污泥分解污染物,确保污水厂排放指标达标。②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项目,预算投资400万元,目标是将原来污水厂的污泥含水量由原来的80%降到60%以下。
5、市政服务方面。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的计划性和预防性,根据设施维护工作的规律性,把握不同气候和特殊的时间节点对设施维护工作的不同要求,合理安排养护维修作业,提前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设施维修成本的同时,减少市民投诉。坚持设施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
6、路灯亮化方面。做好春节期间挂彩灯、灯笼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路灯维修队伍,对管辖范围内路灯进行划片分组维修管理。进一步做好路灯节能改造工作,淘汰一批能耗功率过高路灯,更换一批节能环保产品。引进智能管理系统,推进智慧路灯照明建设,搭建路灯控制中心监控平台。
7、垃圾处理方面。加强对进厂的车辆管理,督促垃圾处理厂对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新旧运营方的交接工作,以及厂区设备更换,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做好场地区卫生及安全工作,克服懒惰思想,防止二次污染工作,努力将垃圾所散发气味降低到最低,为打造美丽兴县添砖加瓦。
8、供热基建方面。2022年新建两座供热站①晋府壹号、一宫一馆三中心,供热面积20万平米,需3台15吨燃气锅炉,包括辅机电器设备,安装燃气和通电,土建锅炉房,环评、能评等二类费用,约需投入资金1200万元。②蔡家崖供热站供热面积7万平米,需2台8吨燃气锅炉,包括辅机电器设备,安装燃气和通电,土建锅炉房,环评、能评等二类费用,约需投入资金1200万元。③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包括一级、二级管网)兴中片区、城中片区、福临嘉苑、龙兴花园、北湾国际,因管网老旧,需进行主管网改造,具体改造方案已经初步拟定,现正在做预算。④供热服务方面,对供热企业设施设备进行不定时检查,深入排查上一个供暖期出现故障的设备、管网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安排各企业提前对供热锅炉、供热站、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全面落实应急防范和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应急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机制,落实应急措施和应急抢险队伍,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故障,确保全县供热供气运行平稳。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9665.04万元,支出总计31260.54万元。无法与2020年收入支出数据作对比,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份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66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81.73万元,占比84.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0万元,占比8.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2083.31万元,占比7.0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126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78万元,占比5.83%;项目支出29438.76万元,占比94.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比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比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比0.0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181.73万元,支出总计31260.54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26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其中,人员经费394万元,占比1.26%;日常公用经费7566.14万元,占比24.20%;项目支出29438.76万元,占比94.1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260.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8万元,占0.24%;卫生健康支出9.22万元,占0.03%;节能环保支出6851.59万元,占21.92%;城乡社区支出8307.98万元,占26.58%;农林水支出13595.63万元,占43.49%;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占0.05%。其他支出2405.15万元,占7.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416.38万元,支出决算3126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13595.63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13595.63万元,主要原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整合单位中包含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公司、园林局、环卫局等十家单位支出,相比较去年支出大幅度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0.82万元,支出决算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5%,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20年决算减少0.86万元,降低6.51%,主要原因单位重组人员变动较大。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56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租赁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7566.14万元。
其中:办公费17.54万元、水费23.72万元、电费159.68万元、邮电费1.37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费449.84万元、咨询费3万元、租赁费21万元、专用材料费126.68万元;专用燃料费153.88万元、劳务费1073.83万元、委托业务费520.09万元、其他交通费0.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333.43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1.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8.6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3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专用车辆4辆,全部为业务用车,包括:市政晋JL1610、路灯股晋JE1756、晋LLL359、污水晋JS4596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1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798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08%。组织对2021年度“兴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PPP项目”“污水处理运营项目”“城区及周边添花增绿项目”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6673.6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12%。
对“兴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PPP项目”“污水处理运营项目”“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313、218省道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绿化项目”“城区及周边添花增绿项目”“瓦塘工业园区1号专线配套绿化项目”“城区周边品质提升绿化项目”“2020年-2021年供热企业政府补贴项目”(科润、北控、臣功)“2020年-2021年度采暖季煤改气补贴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53.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27.15万元。其中,对“兴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PPP项目”“污水处理运营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山西中晨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选择“兴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PPP项目”“污水处理运营项目”“城区周边品质提升绿化项目”3个项目绩效进行自评。
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兴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PPP项目自评得分为88分。全年预算数为4480.52万元,执行数为3800.9万元,完成预算的84.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运营期内当季度运营服务费与当期绩效评价结果直接挂钩;二是根据评价结果得分,确定当期实际支付的运营服务费额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运营维护过程中保洁人员对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的认识不足;二是服务质量不能持续保持;三是对垃圾收集设施的保护不足;四是人员管理工作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制定对应措施;三是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四是及时维护和更新垃圾收集设施。 (公开项目对应的绩效自评价评分表以附件形式公开)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对部门情况严格的审核与考察、对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情况分析,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满意度四方面,最终自评得分92.79分。(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