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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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教师进修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教师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制定落实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评估及汉语言文字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是兴县教育科技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在职人数15人、离休1人、其他人员5人,社保负担退休人员29人。
二、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856,4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856,425.00元。本年收入决算3,104,215.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4,215.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本年支出2,604,215.9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56,4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00,000.0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756,425.00元。
(一)收入决算
2021年收入决算3,104,215.95元,2020年收入决算2,507,776.48元,较2020年增加23.7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2021年收入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4,215.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二)支出决算
2021年支出决算2,604,215.95元,2020年支出决算2,507,776.48元,较2020年度支出增加3.85%,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2,504,215.95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2021年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4,215.95元。
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04,215.95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969,570.8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819.12元、卫生健康支出86,9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52,926.00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
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21,195.95元、商品服务支出1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020.00元。
(三)结余决算
2021年部门决算年末结余4,356,4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00,000.0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756,425.00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数字相同。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度数据相同。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为0元,其中货物0元、工程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共计4,470,350.36 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873,290.00 元、累计折旧759,364.64元、净值113,925.36元。
(八)、其他情况说明:我单位无公车编制和实有数。办公用房位于兴县蔚汾镇,未超党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九)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所有项目均设定绩效目标。
(十)本单位公开数据与批复数据一致。
(十一)公开形式: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xingxian.gov.cn兴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
三、名词解释
对本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以下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