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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2-10-18 10:1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新闻网

2021年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职能

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兴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落实党委政府退役军人优待抚恤政策、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增强党的凝聚力和部队战斗力,为服务国防建设做好基础保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落实兴县退役军人持续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保障优待抚恤等政策法规实施与落实,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安置就业、职业教育培训、扶持就业社保接续等,并协调现役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等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4.负责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及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工作,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的荣誉奖励、依法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和烈士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

5.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6.组织开展全县走访慰问帮扶援助等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公益服务等工作。形成对退役军人尊崇,社会关怀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

7.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政策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伤残退役军人各项保障工作的落实。

9.完善军供组织机构,完善军供保障机制。配合部队完成军事演训任务和其他相关工作。

10.创建标准化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体系,保障正常运行有效运行。完成上级部门和兴县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县本级预算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一)、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县本级及下设独立决算单位共有1个,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1.机构设置: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和军休褒扬纪念股、4个职能科室。下设1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6人,在职5人,缺编1人;核定事业编制20人,在职12人,缺编8人。与上年相比在职人数增加2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方面,15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390个村级(含15个社区)服务站,机构及人员配备方面已结合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同步调整配置到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快速开展,我局积极组织干部业务培训,提升专职干部服务意识,工作能力有明显提升。5月份以来我局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标准化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推动蔡家崖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升级改造,采用部门协同一体打造方式,整合法律服务室、党员教育室、党员活动室一体打造专属退役“军人之家”,对外加强退役军人工作宣传,对内实行精细化服务管理,落实台账管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整体提升基层服务站管理质量。将通过组织乡镇交流建站经验,以点带面,稳步完成我县“五有、四化”标准化服务站的高标准创建。

二是组建兴县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以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弘扬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进一步扩大退役军人社会工作影响力,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通过提供服务社会工作,锻炼一批、储备一批优秀基层干部。目前我县志愿者入会人数为120人,相较组建初期60人,增长幅度达100%;本年度以来退役军人志愿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13人次,参加退役军人走访慰问物品上门配送57人次,参加救灾物资配送20人次。同时强化志愿者服务队业务指导与管理,并提请县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将优秀志愿者工作者纳入优先培养,优先选聘基层干部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在解决基层退役军人就业发展“瓶颈”上用心用力,激励我县退役军人志愿者队伍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各项优待抚恤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优抚数据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数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防管理漏洞和审计风险,夯实优抚工作基础,结合市局核查工作要求,全面在我县实施整体核查部署,结合核查工作对标优抚管理系统内沉积无效的393条数据全面集中清理,对新增96条数据到人到户,组织标准化录入。更新补充不完善信息资料库数据367条信息,使优抚管理系统数据、乡镇发放数据、县级一卡通发放数据实现规范统一,达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同时全县优待抚恤金实现社会化“一卡通”发放,实现标准化发放及时发放,退役军人优待抚恤金发放透明规范。

二是切实保障各项优待抚恤工作的落实

目前全县各类优抚对象数据5124条;其中退役军人数量4524人,其它享受待遇重点优抚对象1666人。

走访慰问工作方面:2021年以来完成全县各类优抚对象“春节”、“八一”两节普遍慰问 10248人次,慰问品折款100万元;两节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00人次,标准每人500元,合计款项支出42万元;完成驻兴部队慰问,慰问款折计9万元,全县慰问支出总计151万元。

优待抚恤金发放工作方面:1月至12月份优抚金已通过“一卡通”系统全部完成发放,完成预算优待金发放1379.59万元。

优抚医疗保障方面,完成支出1至6级伤残军人医疗补助金6.3万元;其它伤残对象医疗补助金0.8万元;其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支出23.4万元,资助重点优抚对象836人参加农合医保参保22.43万元。

办理60周岁优抚对象待遇上报市局审批134件,办结134件;组织医疗专家组对带病回乡待遇医疗评审24人审核通过10人,带病回乡待遇审批10人;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县140名伤残军人伤残证换证工作,完成伤残证档案整理与存档,办理伤残军人换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1至6级36名伤残军人资助医保参保缴费名单,资助800名重点优抚对象医保参保缴费报批工作已准备就绪;163名“两参”人员档案的审核核定工作,已完成市级审核,等待省市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联手省荣军医院辅具中心,开展为退役军人办实事系列活动,实施关爱伤残军人上门送诊疗送辅具义诊活动,发放假肢辅行器具187件。

地方优待方面:实施重点对象(老八路、老解放、新中国成立后复员、参战、参试、铁道和青藏工程兵)发放优待医疗卡420张,发放优待卡价值21万元;县委、县政府切实解决在乡1至4级伤残军人住房困难问题,推动解决7名一等国家保障伤残军人公租房7套。

常态化帮扶解困方面:完成困难退役军人及家属困难援助 546人次,帮扶援助资金支出99.98万元。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政策方面:补发17名退出现役军人发放一次性优待金16万元;完成发放现役军人家属家庭优待金270余万元。

安置就业工作方面:完成2名国家退役军人安置方案的制定,社保接续服务等工作,完成核定社保接续任务181人,当前共完成社保接续179人,推动社保接续”骨头案”任务完成2件,顺利完成社保接任务。下一步将实行一案一办,不拉欠账,确保社保接续任务按时完成。

代发36名校园安保在就业人员生活费,按月发放到位,发放额度22万元。

建立案件、事件档案追踪管理体系,实行一事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建立545份人事档案。其中涉及社保接续207份;再就业184份;自主就业117份;校园安保37份,确保事实事件可查可询。

化解股室业务关联市督办重点信访5件,涉及王建云、尹文昌、杨伟等5人,全部答复结案。

(三)、稳步推进退役军人荣誉褒扬体系建设

一是为切实激励我县现役军人在新时期继续发扬老区精神在部队全身心献身国防事业建设,集中开展送喜报工作。组织立功受奖人员集中颁奖仪式1次,为9名3等功、11名优秀士兵、颁发奖励金5.4万元。

二是开展排查推荐事迹突出优秀退役军人工作,对事迹突出军嫂,事迹突出双拥工作者,退役军人创业先锋,优秀退役士兵、优秀兵支书、实行推荐表彰,目前已按照要求兴县上报2名优秀退役士兵推荐表彰。强化我县退役军人政治荣誉感,在退役军人思想建设领域做好思想导向引领建设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依托晋绥解放区烈士陵园、东会乡凤凰山烈士墓区、9个抗战遗址纪念碑亭等红色文化资产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上半年共接待1.2万人次参观学习,持续发挥革命文化教育主阵地作用。为打造“红色兴县”品牌做好推介服务工作。

(四)、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根据省市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及《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我县应安置未安置、安置后未上岗等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消减挂账督办问题存量。

全年局长信访接待日,接待个访总计718人次,集体访、群访、接待33批次396人次,信访接待量和批次均明显高于往年,信访压力巨大,急需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信访事项交办转办督办机制,加强信访件办理事项跟踪问效,同步推动解决落实,确保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

(五)、双拥综合工作

兴县双拥工作着眼于当前国际形势,致力于红色革命老区精神的继承与发扬,将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做为一项政治工程来抓,推动军政军民关系融合发展,深化全员国防动员意识,近两年保障国防建设投入经费518万元。经济建设协调稳定发展。

兴县县委、县政府统筹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强化双拥工作机构建设,核拨双拥工作经费30万元,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投入资金42万元,深入开展驻兴部队的走访慰问投入资金9万元,将生活保障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提高保障服务意识,积极建立军供保障支援体系,建立军人荣誉奖励激励制度,奖励性投入3.8万元;协调军地联系联建活动5次,多媒体宣传、刊发双拥工作动态12期,营造全县双拥工作整体社会氛围;地方为保障二路梁雷达站国防建设任务修整保障国防公路5公里,投入资金20万元。全力推进兴县各项双拥工作稳步开展。

部队积极投入地方经济建设,扶贫期间除帮扶所包责任村委脱贫工作外,积极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地方困难儿童公益资助活动,地方受资助儿童25名,资助金额累计0.8万元。出动应急小分队243人次,支援地方应急处突、防灾抗灾工作。动员现役人员和民兵124人参加抗击疫情活动,为保我县平安建设出人出力,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双拥工作军地同心、合力地方经济和国家国防建设,各项工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385.45万元、支出总计3385.4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5.59万元,减少4%;支出总计增加914.45万元,增加25.89 %。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第四季度优抚金、校园安保工资和社保接续等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8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5.4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38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75万元,占比70.83%;项目支出987.70万元,占比29.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85.45万元、支出总计3385.4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45.59万元,减少4%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14.45万元,增加25.89%。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第四季度优抚金、校园安保工资和社保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收入总计减少145.59万元,减少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5.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7.95万元,占95.95%;卫生健康(类)支出130.44万元,占3.85%;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06万元,占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874.01万元,支出决算3385.45万元,约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卫生健康(类)支出130.44万元,占3.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预算支出3247.95万元,占95.95%;住房保障(类)支出7.06万元,占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0.67万元,主要包括优待抚恤金,优抚对象安葬费,退役安置相关费用,军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207.08万元,主要包括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行经、服务中心经费、信访、双拥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增加38.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增加信访维稳经费、双拥经费和人员工资等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办公面积752平方米,属于国有资产。

(四)其他说明

1.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3.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无公务用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山西省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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