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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7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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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蔚汾河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兴县蔚汾河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对过往车辆严格检查,做好查验登记。
二、2021年主要任务
保护保护区森林资源、护林防火、宣传护林防火。
三、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我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11人,实有事业在职10人。
四、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无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山西省兴县恶虎滩乡交口村,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1年收入决算8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92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21年支出预决算9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6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26万元,按用途分:
1、基本支出97.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万元,农林水支出7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1万元。
2、项目支出0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三) “三公”经费决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三、其他事项
1.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3.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有公务用车0辆。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0万元。
四、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0辆。
2.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