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6 08:0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兴县中心城区JCZ01-01等3个地块详细规划编制方案的请示》(兴自然资字〔2026〕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兴县中心城区JCZ01-01地块详细规划》《兴县中心城区CJYX01-01、JCD01-01地块详细规划》。
二、文化路北地块(公安局旧址办公楼)停车楼项目地块编号:JCZ01-01,用地面积0.48公顷,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容积率≤2.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0%,建筑高度≤16m。建筑退线在地块范围基础上退让道路红线5米。总计停车位数量222个,其中室外停车区充电桩车位22个;停车楼普通停车位153个,充电停车位47个。兴县第三加油站项目地块编号:CJYX01-01,用地面积0.30公顷,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建筑高度≤15m。兴县城东加油站项目地块编号:JCD01-01,用地面积0.26公顷,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建筑高度≤15m。CJYX01-01地块、JCD01-01地块北侧建筑退线在地块范围基础上退让主干道10米,临近地块退让地块边界3米。
三、请严格按照批复后的地块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兴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