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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兴政办函〔2024〕15号 | 发文时间:2024-12-09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12-0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无偿献血是一项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崇高事业,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社会良好风尚的具体体现。为切实保障我县用血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体现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与爱护,根据吕梁市统一部署,我县将于2024年12月开展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的范围和对象
(一)年满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二)半年内未参加过献血活动;
(三)女性体重≥45公斤,男性体重≥50公斤;
(四)身体没有不适宜献血的症状。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三、活动地点
南山公园广场
四、报名方式
请各乡镇、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无偿献血者花名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wsjyz@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兴县卫健局医政股。
五、献血须知
(一)女性应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二)献血前三天未出现感冒、发热或持续吃消炎药、打消炎针等情况。
(三)献血前两天不要熬夜保证充足睡眠,正常饮食不要吃油腻类食物,不要饮酒。参加献血当天不要空腹,务必正常进餐。献血后适当补充水分。
(四)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六、献血流程
(一)献血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登记处填写登记表;
(二)到体检化验区排队进行血样采集检测;
(三)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车内献血区献血;
(四)前往献血证发放区领取纪念品和无偿献血证。
七、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通过社交媒体、宣传海报等方式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鼓励更多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带头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作出表率,带动和影响广大公民参加献血。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和第十七条,对积极参加献血工作的人员,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无偿献血者花名表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兴县无偿献血者花名表
单位(乡镇)名称: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 | 健康状况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