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55083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函〔2025〕2号 | 发文时间:2025-02-07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兴县水利局水保生态工程 项目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2-0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兴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涉水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高质量完成,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4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吕梁段)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23〕16号)精神,按照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兴县水利局水保生态工程项目部。
一、项目法人机构名称
机构名称:兴县水利局水保生态工程项目部。
二、项目法人组成
项目法人代表:李东权
项目部相关人员授权兴县水利局组建。
三、项目法人职责
(一)组织开展或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初步设计编制、报批等相关工作。
(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任免其管理、技术及财务等重要岗位负责人。
(四)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开工备案手续。
(五)参与做好临时占地补偿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程建设其他外部条件落实等工作。
(六)依法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咨询等组织招标或采购,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
(七)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查或审核与报批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和参建单位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资金支付、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以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九)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工作,组织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十)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十二)组织或参与工程及有关专项验收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做好资产移交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开展项目信息管理和参建各方信用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十六)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察、巡察等各类监督检查,组织落实整改要求。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项目完成后,该项目部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