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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兴政办函〔2025〕8号 | 发文时间:2025-08-01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8-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弘扬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精神,保障临床血液安全供应,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吕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的范围和对象
(一)年龄在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
(二)半年内未参加过献血活动;
(三)女性体重≥45公斤,男性体重≥50公斤;
(四) 血压、脉搏、体温等生命体征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血液系统疾病等;
(五) 近期无感冒、发烧、腹泻等不适症状,未服用过可能影响血液质量的药物;
(六)身体没有不适宜献血的症状。
二、活动时间
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三、活动地点
兴县城市健康客厅(兴县操场)
四、报名方式
请各乡镇、各单位于2025年8月8日前将无偿献血者花名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兴县卫健局邮箱xxwsjyz@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卫健局办公室。
五、献血须知
(一)女性应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二)献血前三天未出现感冒、发热或持续吃消炎药、打消炎针等情况。
(三)献血前两天不要熬夜,保证充足睡眠,正常饮食,不要吃油腻类食物,不要饮酒。参加献血当天不要空腹,务必正常进餐。献血后适当补充水分。
(四)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六、献血流程
(一)献血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城市健康客厅进行签到登记,填写献血登记表,测量血压、体重等基本信息。
(二)由医护人员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了解献血者的健康状况和病史,评估是否适合献血。
(三)对通过健康征询的献血者进行血液初筛,初筛合格者方可进行献血。
(四)献血结束后,引导献血者到休息区休息。
(五)为每一位成功献血的献血者颁发无偿献血证书,对他们的无私奉献表示感谢和敬意。
七、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通过社交媒体、宣传海报等方式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鼓励更多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带头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作出表率,带动和影响广大公民参与献血。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和第十七条,对积极参加献血工作的人员,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无偿献血者花名表.wps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