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53509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2〕9号 | 发文时间:2022-01-26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公共实训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承诺函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1-26 |
省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度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对列入规划支持范围的该项目,优先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应有预期效益。
二、为了保证中央投资的执行进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社局与财政、住建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拟于2022年6月底前依法合规办结全部前期手续并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三、拟定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运营方案、监管方案真实有效,具有可行性。项目建成后县人民政府将积极推进实训基地的运营,确保实训工作取得预期效益。
四、为了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我们郑重承诺,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我们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经认真审核,我县所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且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杜绝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名义违规兴建楼堂馆所。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