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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03810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2〕111号 发文时间2022-10-28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2022年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函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10-28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2022年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函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2022年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批次用地拟用于村集体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涉及瓦塘瓦塘村、武家塔村、裴家川口固贤乡固贤、尧儿上康宁镇薛家沟村,蔡家会镇谷渠村3个乡镇7个村土地申请用地总面积1.0074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0.9530公顷(耕地0.7285公顷)建设用地0.0387公顷未利用地0.015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0.9687公顷。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0.9687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