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03812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2〕112号 | 发文时间:2022-10-28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 承诺函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10-28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2022年第4批次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批次用地拟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涉及蔡家崖乡蔡家崖村、胡家沟村、五龙堂村、张家圪埚村和蔚汾镇南通村、李家湾村、西关村。申请用地总面积8.8120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7.8220公顷(含耕地5.3389公顷),建设用地0.7284公顷,未利用地0.261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8.0836公顷。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该批次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8.0836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