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03828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2〕118号 | 发文时间:2022-11-11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建设 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承诺函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11-11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手
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项目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地涉及兴县高家村镇西坪村。申请用地总面积1.442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0公顷。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