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21258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13号 | 发文时间:2023-03-13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绿色低碳县城暨蔚汾河及沿岸风貌提升项目—兴县县城市民健身广场纳入当地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 承诺函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3-13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兴县绿色低碳县城暨蔚汾河及沿岸风貌提升项目—兴县县城市民健身广场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项目用地已经2022年第1次县政府常务会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兴县蔚汾镇东关村、西关村,建设内容包括修建体育活动馆、室外连廊、戏台、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绿化、跑道及广场铺装。申请用地总面积1.378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位于我县城镇开发边界,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