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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70268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49号 发文时间2023-04-25
发文机关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旭东升100MW风电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的承诺函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4-25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旭东升100MW风电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的承诺函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兴县旭东升100MW风电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项目是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428号)确定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县交楼申乡安沟村、郝家湾村、马家梁村、木尧村、张家圪台村、山西省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交楼申林场。建设内容为风电场规划容量为100MW,安装单机容量4000kW的风电机组共25台,建设容量100MW,并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和运营管理中心。项目用地面积1.935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9357公顷。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预支使用留省机动指标1.9357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县人民政府        

20234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