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70274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51号 | 发文时间:2023-05-05 |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 承诺函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5-05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兴县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项目用地已经2020年第8次县政府常务会同意,建设地点为兴县蔡家崖乡石岭则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多功能稳定塘、河道水平潜流湿地工程、河道表面流人工湿地工程、泄洪槽工程、1#和2#合页坝、其他配套工程。用地面积8.6525公顷,涉及农用地7.8198公顷(含耕地7.6630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未利用地0.8327公顷,其中0.0032公顷为集体土地,0.8295公顷为国有土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6525公顷。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区0.9482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7.7043公顷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8.6525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