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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70291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64号 发文时间2023-06-15
发文机关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 工程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函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6-15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 工程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函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项目符合《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是国省道网“8纵16横多联”布局方案第8纵(即偏关万家寨-河津禹门口)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路线全长108.888公里(兴县段0.7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级标准建设地点位于兴县瓦塘镇刘家峁村、郑家塔村,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互通交叉工程、沿线服务设施工程。项目涉及兴县用地面积12.1157公顷,农用地8.9065公顷(含耕地2.8599公顷),建设用地0.3384公顷,未利用地2.870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1.7773公顷。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预支使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11.7773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