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70296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69号 | 发文时间:2023-06-26 |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山西省兴县硝铵厂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6-26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山西省兴县硝铵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兴自然资字〔2023〕11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因县城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调整及其它公共利益需要,原则同意将划拨给山西省兴县硝铵厂位于兴县蔚汾镇乔家沟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无偿收回,收回面积为95270平方米。
二、请你单位根据收回方案,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具体手续。
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