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吕梁市政府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函复类文件 > 兴政函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70392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111号 发文时间2023-08-17
发文机关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兴县段)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 承诺函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8-17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兴县段)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 承诺函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兴县段)于2017年9月获得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批复(晋发改交通发〔2017〕810号),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且已纳入山西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67.9373公顷,其中占耕地143.0224公顷。故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43.0224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十三等,不占用水田,涉及标准粮食产能741737.3公斤。

我县补充耕地指标缺乏,暂时无力解决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精神,我县承诺在两年内归还同等数量、同等质量、同等产能的补充耕地指标。

特此承诺

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