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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70394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113号 发文时间2023-08-17
发文机关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202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承诺函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8-17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202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承诺函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兴县202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已山西省委核准,属于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发展项目,总投资8187.89万元。申请使用魏家滩镇魏家滩村、瓦塘镇后石门村、康宁镇康宁村、高家村镇高家村、蔡家会镇狮子洼村、罗峪口镇罗峪口村集体土地0.978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5494公顷)。

该项目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0.5494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11等,不占用水田,涉及标准粮食产能4120.5斤。

我县补充耕地指标缺乏,暂时无力解决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精神,我县承诺在两年内归还同等数量、同等质量、同等产能的补充耕地指标。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