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4-67414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4〕17号 | 发文时间:2024-04-12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决定免去干部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4-12 |
县人大常委会:
接兴组干字〔2024〕7号文件通知,按照2024年2月21日中共吕梁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经2024年4月1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提名免去:
郭慧彬的兴县副县长职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县长: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