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48669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41号 | 发文时间:2025-08-08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 主体名单的通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8-08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现将兴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15个)
1.蔚汾镇人民政府
2.蔡家崖乡人民政府
3.奥家湾乡人民政府
4.高家村镇人民政府
5.瓦塘镇人民政府
6.魏家滩镇人民政府
7.康宁镇人民政府
8.孟家坪乡人民政府
9.罗峪口镇人民政府
10.蔡家会镇人民政府
11.东会乡人民政府
12.固贤乡人民政府
13.交楼申乡人民政府
14.赵家坪乡人民政府
15.圪垯上乡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主体(27个)
1.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兴县工信和科技局
3.兴县教育体育局
4.兴县公安局
5.兴县财政局
6.兴县民政局
7.兴县司法局
8.兴县卫生健康局
9.兴县审计局
10.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1.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兴县交通运输局
13.兴县水利局
14.兴县农业农村局
15.兴县能源局
16.兴县林业局
17.兴县自然资源局
18.兴县统计局
19.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1.兴县应急管理局
22.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3.兴县医疗保障局
24.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5.兴县档案局
26.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7.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行政检查主体(41个)
1.蔚汾镇人民政府
2.蔡家崖乡人民政府
3.奥家湾乡人民政府
4.高家村镇人民政府
5.瓦塘镇人民政府
6.魏家滩镇人民政府
7.康宁镇人民政府
8.孟家坪乡人民政府
9.罗峪口镇人民政府
10.蔡家会镇人民政府
11.东会乡人民政府
12.固贤乡人民政府
13.交楼申乡人民政府
14.赵家坪乡人民政府
15.圪垯上乡人民政府
16.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17.兴县工信和科技局
18.兴县教育体育局
19.兴县公安局
20.兴县财政局
21.兴县民政局
22.兴县卫生健康局
23.兴县司法局
24.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5.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兴县交通运输局
27.兴县水利局
28.兴县农业农村局
29.兴县能源局
30.兴县林业局
31.兴县自然资源局
32.兴县统计局
33.兴县文化和旅游局
34.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5.兴县应急管理局
36.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7.兴县医疗保障局
38.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9.兴县档案局
40.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1.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上述公布的兴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和检查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检查,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后,凡涉及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县司法局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此件公开发布后,原《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兴政通〔2022〕73号)同时废止。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