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6-32350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6〕16号 | 发文时间:2026-04-03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高家村镇碧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 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4-03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提请批复兴县高家村镇碧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请示》(兴自然资字〔2026〕27号)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第3次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碧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二、村庄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高家村镇要根据批复后的规划成果,加强规划管理,严格依法依规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建设空间等村庄边界管控,强化农田、生态、村庄、历史文化等方面保护,合理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人居环境整治。
三、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确实落到实处,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私自修改规划内容。
兴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