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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各地消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4-05-12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日报客户端

连日来,全省各地消防救援队伍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消除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全省消防安全环境。

阳泉消防监督人员走进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商场市场和高层住宅小区等进行专项检查,发动场所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监督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叮嘱他们要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晋中消防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各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对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外窗是否设有铁栅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对加装有防盗网的场所,监督人员督促其负责人制定针对性拆除措施,并请专业施工队伍对影响逃生的广告设施、防盗网(窗)、铁栅栏等障碍物进行逐户拆除整改。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还为商户、租户、房东详细讲解了设置防盗窗、防盗网、广告牌等阻碍逃生通道的障碍物的危害性,提醒他们加强安全意识,强化自查自改。

临汾消防吉县大队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大队监督人员通过调查走访、突击抽查等方式,重点排查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沿街店铺等公共场所,按照“边查、边清、边改”的原则,整治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以及锁闭安全出口等问题,同时还对防火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运城消防组织监督人员走进辖区内的小区、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监督人员仔细排查辖区内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等障碍物,并逐一进行“拆牌、破网、清通道”。监督人员现场指导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规范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等逃生设施,提醒单位负责人认识到逃生窗口畅通的重要意义,及时对照隐患清单,应拆尽拆,清零见底。“切割时,周边一定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防护措施……”在拆除现场,监督人员指导工作人员操作便携式切割机进行切割拆除,提醒作业时要加强安全防护,不能消除一个隐患的同时又产生另一个隐患。

朔州消防监督人员在辖区居民小区、社会单位等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指导对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进行拆除,对逃生通道等区域加强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疏通生命通道,守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西消防表示,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违法行为。

链接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