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我省12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标上黑榜

 时间:2023-08-03 08:55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许晶晶)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12批次食品因噻虫胺、灭蝇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黑榜。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6大类食品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43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
  长治市上党区家万福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辣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平陆县圣人涧镇鑫乐福商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黎城县鸿运酒楼使用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
  长治市潞州区大永发便民超市销售的豆王,其中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襄汾县尧星商贸新城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襄汾县新城战伟冷鲜肉店销售的羊肉,其中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新绛县新城安龙超市销售的精品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忻州市忻府区晋茂商行销售的、标称山西益生元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米陈醋(酿造食醋),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Y/T 392-2013《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山西芳润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峗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新绛县家福乐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壶老酒,其中酒精度(20°)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山西卫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冲调型油茶(卫嫂油茶),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绛县古绛镇壹家壹便利店销售的上海青,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