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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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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低保金发放情况。我县金融服务不发达,农村低保金按季发放,2019年上半年农村低保资金都已经发放,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039户13725人(截止二季度),19年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19163985元,具体如下:
一季度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039户13725人,按照3588元/年.人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金8366904,其中分类施保金1965474元;
二季度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981户10846人,按照4188元/年.人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金8738331元,其中分类施保金1669182元;
补发一季度的提标资金共13129人2058750元;
三、临时救助情况。根据临时救助的相关规定,我县对部分遭遇突发性、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予以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已实施临时救助426人次,共支出救助资金128.7万元。
四、分散供养的孤残儿童保障情况。我县目前共有孤儿33人,全部是分散供养,供养标准为:12000元/人.年,19年上半年共发放19.8万元。
五、特困人员供养情况。根据《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吕民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农村分散特困人员58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8200元/人.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分散供养全自理1200元/人.年、半自理2400元/人.年、全护理3600元/人.年,集中供养全自理2100元/人.年、半自理5100元/人.年、全护理10200元/人.年,该标准从2019年1月份起执行。
2019年上半年我县共有农村特困人员2020户2020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41人。2019年上半年年共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590.72万元、护理费181.545元;2019年上半年农村特困人员中有贫困户1457户1457人,上半年年向农村特困人员中的贫困户发放供养资金422.53万元、护理费130.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