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4 10:11 大 中 小
一、基本信息
兴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信访局,接受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直接领导,承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信访条例》及中央省市关于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信访方面的法规草案、政策、计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安排部署全县信访工作。
(二)承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人民来访接待和人民来信处理工作;承担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三)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上级重大部署和本地区的信访工作情况,对全县信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安排。定期协调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化解信访疑难问题。
(四)完善并改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规范办理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网络、走访等形式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和诉访分离制度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五)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信访形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六)协调推动全县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及时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定途径解决,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善后衔接工作。
(七)对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改进工作、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八)掌握全县信访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信访业务调研和交流;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指导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越级上访的接访劝返工作及信访违法行为的证据收集和依法处置的协调督办工作;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赴京省市越级上访事项,参与处置突发性信访事件。
(十)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制定全县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检查考核全县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信访情况的分析统计工作,通报信访工作信息;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提供,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十一)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党务、劳资、文秘、档案、财产、计生、保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创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股室职责的制定、完善;负责有关材料的拟草和政务信息的采编、报送工作; 负责机关干部和挂职干部的学习、培训和考勤考核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全县信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信访服务中心。协助做好来县来访群众的登记、转办、交办和网上录入工作;承担向来访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心理咨询等服务;协助处理来访人员突发事件;协助处理群众来县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信访突出问题;协助做好全县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期间信访工作;承担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信访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网上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对群众来信、网上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承担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信息中心。负责全县网上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上级转送交办信件和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统计分析、审查上报及回复工作;负责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统计分析、审查上报及回复工作;负责群众来信办理及回复工作;负责指导各镇、县级部门的信访件办理工作;负责的交办、督办、审查工作。
(四)复查复核办公室。负责中、省、市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及积案的交办(转办)督办、统计分析和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全县信访案件的办理及业务指导和经验交流工作;做好信访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案件相关上访人员的接谈处理工作;负责重要信访事项和人事分离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的复查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案件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特殊复杂疑难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信访相关法规的宣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做好来县访违法行为参与人员的政策解释、教育疏导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违法行为的证据收集和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非正常上访人员依法处置的衔接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各类重大活动信访保卫工作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重点疑难信访事项听证会的组织、协调、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及会议纪要起草印发工作。
(五)联席办。负责县联席办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提案收集、会议组织、纪要起草印发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县信访工作情况的统计、通报、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重要信访事项和人事分离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甄别工作;负责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促落实和分析调研,及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负责做好各类信访问题的分类统计、分析和突出信访问题的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全面掌握排查调处情况;负责联席办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材料的拟草工作;贯彻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领导信息
李清源(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高 翔(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中央、省、市交办案件立案督办、越级访案件督办、信访事项复查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材料审核把关、考核、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政务公开。分管复查复核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信息中心。
王利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驻京、驻省工作。分管驻京驻省接访劝返工作。
白全福(党组成员、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信访服务中心工作、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分管信访服务中心。
五、咨询投诉受理
联系电话:0358-6322320
办公地址:兴县原蔚汾派出所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和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