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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公安局

 时间:2021-08-04 10:05       大    中    小     

一、基本信息

兴县公安局,始建于1939年内设机构20个,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国大队、反恐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巡警大队、信通大队、出入境管理警务督察大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驻局纪检组、信访科另设立监管场所1个,为看守所,下设兴县拘留所,暂停止运行。派出机构17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实行一乡一所,分别为:蔚汾派出所、车家庄派出所、蔡家崖派出所、康宁派出所、固贤派出所、罗峪口派出所、瓦塘派出所、魏家滩派出所、高家村派出所、孟家坪派出所、蔡家会派出所、东会派出所、恶虎滩派出所、交楼申派出所、赵家坪派出所、贺家会派出所、圪垯上派出所,目前按11个中心所运作

  二、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刑事警察的职责)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的管理(治安警察的职责)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的职责)  

   4.政府等重要场所和设施(保卫职责)

   5.管理户政(户籍警察)、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外事警察职责)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警卫工作:路线警卫、住宅警卫、随身警卫),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保卫工作)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户籍警察)、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外事警察)

   9.对出入境人员、车辆等进行检查及查处边警违法违章事件)

   10.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保卫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保卫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上传下达,负责承担或参与起草县局重要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承担县局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负责公文收发、办理、机要、保密、文印、公章管理、纪要等工作。

   2.警务保障室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资料收集、手续整理、系统上报负责财政局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负责警用装备、公务用车管理及维护;负责机关后勤管理负责全局各科所队室申报的各种日杂用品、电脑耗材、宣传印刷品等物品的采购工作负责来客公务接待工作

   3.指挥中心:负责一长三班制,指挥全县接出警、授权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

   4.治安大队: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5.刑侦大队负责全县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报,提出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基层实战单位的侦查破案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援等负责全局刑事犯罪资料、刑事侦查据点和刑事秘密力量工作。

   6.经侦大队负责侦破全所有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指导和审核派出所承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和协调外出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掌握、统计全市经济、涉税犯罪经济案件情况,研判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经济案件的侦查。

   7.法制大队:负责全局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教养案件和收容教育案件的审核;负责办理听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对全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全局执法质量考核、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提升全局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整体执法质量;开展本局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治建设规划;管理公安法律文书;负责全局执法规范法化建设工作

   8.国保大队:负责国内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法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9.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等工作。

   10.网安大队: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检查等工作。

   11.信通大队:负责公安机关信息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应急通信保障,维护局机关信息通信设备等工作。

   12.禁毒大队负责全范围缉毒破案、查处吸毒行为、铲除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以及其他禁毒执法工作负责禁毒基础工作,做好禁毒情报、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禁毒执法档案和涉毒场所、单位档案负责禁毒管理工作,知道督促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措施的落实,做好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防范工作,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协助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理负责级禁毒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13.巡特警大队认真组织开展城区巡逻防控工作通过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和打击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先期处理突发事件、现行违法犯罪和治安、交通事故,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抓获和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紧急抢救伤员、财物,盘查可疑人员;执行一长三班制,确保常备机动警力,随时听候110指挥中心的调度,快速、稳妥处置全范围内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积极应对维护稳定的工作。

   14.城市警察大队: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调全县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工作。

   15.出入境管理科:负责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16.督察大队:负责公安纪检、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17.信访科: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公安机关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18.政工监督室负责公安政治党建工作落实从优待警队伍建设工作考勤、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组织民警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活跃业余生活的文体活动。

   19.反恐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工作;搜集掌握反恐怖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的建议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和队伍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各项措施;负责或指导协调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工作;

   20.驻局纪检组:贯彻落实党政(警)法纪、党政(警)法规;依法依规办理违法违纪案件;贯彻局党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抓好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对上协同配合以及报告工作。

四、监管场所和派出机构

1.看守所:下设兴县拘留所,暂停止运行,负责依法对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实施羁押和监管,对被羁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和管理教育,保证在押人员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羁押人员的生活事务和监所建设等工作。拘留所负责行使国家强制权力,对违反治安管理被裁决拘留人执行处罚。

2.派出机构17,分别为:蔚汾派出所、车家庄派出所、蔡家崖派出所、康宁派出所、固贤派出所、罗峪口派出所、瓦塘派出所、魏家滩派出所、高家村派出所、孟家坪派出所、蔡家会派出所、东会派出所、恶虎滩派出所、交楼申派出所、赵家坪派出所、贺家会派出所、圪垯上派出所,负责辖区范围的巡逻盘查社会治安管控、户籍管理办理本辖区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领导信息

钟连山  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

贾锦程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曹瑞昌  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旭耀  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王喜平  副局长

吕东彦  副局长

耿平安  副局长

    副局长

贾俊利  驻局纪检书记

张谈生  政工室主任

吴桂兵  局党委委员兼刑侦大队大队长

    局党委委员兼巡警大队大队长

、咨询投诉受理

  联系电话:110

办公地址:兴县蔡家崖乡新城区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