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1 10:53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基本信息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兴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兴县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省、市及各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发送县政府的公文。传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
(三)负责县政府政务会议的会务组织,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审核和会议纪要的整理编撰。
(四)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五)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和作废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单位的印章。管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印章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县政府公文、会议议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外交方针、政策和对台港澳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全县重大的涉外、涉台、涉港澳事务。
(十一)统筹做好全县对外友好交往,积极参与对外招商引资、经贸活动和各领域交流合作,负责县政府对外谈判、签约、领导出访以及有关外事接待和礼宾工作;协调做好台胞台属联络接待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因公出国护照和外国签证的申办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及口上的妇联、工会、计划生育工作。
(十三)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需要,县政府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资料股。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的把关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及其它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校对、分发等工作;负责送县政府领导材料的审查、把关工作;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县长办公会议记录》等;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单位按要求报送材料、配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兴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向上级报送政务信息;承办县政府、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务股。负责组织做好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负责政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办文办事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负责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和作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单位及管理机构的印章;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各类公文的过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室的印章使用和管理;负责政府办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政府办机关经费和财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来我县观摩、检查、调研、参观的上级和同级领导及其团组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对口接待工作;负责政府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承办县政府、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室。负责对上级政府要求落实事项、县政府决策部署、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相关联合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督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机要股。负责上下级来文、来函、来电的登记、承办、分解、归档;县政府机要文件的接收和保密,并按规定传阅和保管机要文件;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13710电子政务督办系统;负责管理和指导各乡镇、各单位使用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承办县政府、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党务股。负责组织做好县政府党组、政府系统党委、政府办党组和政府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及口上的妇联、工会、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县政府、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外事股。主要承担外事、港澳事务职责,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信息
刘 伟(政府办主任)。
田兴兴(政府办副主任)
张凯林(政府办副主任)
王 巍(政府办副主任)
五、咨询投诉受理
办公地址:兴县政府大楼一楼
业务咨询电话:0358-63223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春夏15:00—18:00 秋冬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