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0-00033 |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0〕1号 | 发文时间:2020-01-13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春节、两会”期间打击非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01-13 |
《关于“春节、两会”期间打击非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春节、两会”期间
打击非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春节、两会”期间打击非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切实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创建良好的客运市场经营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妥善解决客运行业中暴露出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违规营运行为,规范客运车市场秩序,改善营运车辆经营环境;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黑出租;为群众出行营造祥和、平安的营运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16日—2020年3月26日。
三、整治内容和整治方法
(一)整治内容
1.打击非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2.打击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站外拉客、越线串线、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的行为。
3.对从事旅游的车辆违规经营、异地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
4.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巡游出租客运及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的违法行为。
5.巡游出租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拒载、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的违规行为。
(二)整治方法
1.采取定点稽查与流动稽查、定时稽查与不定时稽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客运班线“黑车”途经地(阳会崖)、客运站、十字街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稽查。
2.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营运车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到处罚公平公正,同时注重教育引导。
3.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增加打击违规营运车的威慑力;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注重源头管理,健全营运车管理制度。
5.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文明服务意识。
6.城区中队在适宜地段规划出租车临时上、下客点,禁止出租车随时随地停留、载客或下客。
7.道路运输客运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营运车及服务人员的监管,保障整改营运车合法、规范运营。
四、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海清 县政府副县长
赵一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史怀勇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王慧平 县住建局局长
曹瑞昌 县交警队大队长
屈 平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振平 县交通局副局长
胡建兵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振平兼任,副主任由胡建兵兼任。
(二)部门职责
1.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打击“黑车”调查取证等违规行为,会同公安、交警查扣“黑车”。
2.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维护好交通秩序,查处车辆无牌无证、乱停乱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执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3.住建、交警部门负责在城区内规划出租车停靠点,取缔县医院、操场门口、西关口、车站门口等停靠点,使“黑出租”没有招揽乘客的停车环境。
4.综合执法局协助公安、交警加强清理整顿街道乱堆乱放的摊点便于城区道路畅通。
(三)乡镇职责
各乡(镇)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打非治违的宣传工作和非法载客行为的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开展规范营运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将规范营运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厉打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和交通运输局要履行好监管责任,运管所会同公安、交警要加大执法力度,组织精干力量严厉打击查扣“黑车”,要坚持定时稽查与不定时稽查相结合。
(三)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专项治理“黑车”的重要意义、以及“黑车”营运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黑车”,形成政府主导,行业部门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
(四)完善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大公共交通设施的投入,方便居民出行,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从而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