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0-00066 |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0〕8号 | 发文时间:2020-04-08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0年荒山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04-08 |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0年荒山造林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0年荒山造林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0年荒山造林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年林业生产预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16〕5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0年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2.2万亩。为了使工程顺利实施,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在一个战场打赢生态治理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为统领,以创新促增绿,绿化、彩化、财化同步推进为宗旨,以“生态为本,产业富民,景观增绿,绿色宜居”为目标,以“一圈、三线、十七片”为生态工程建设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协调推进,强化举措,狠抓造林绿化工作。
二、工程布局
2020年省林草局下达我县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2.2万亩,按照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精品示范的原则,主要安排在孟家坪乡、魏家滩镇、蔡家崖乡、赵家坪乡、恶虎滩乡5个乡镇。
三、投资标准
上级投资标准为800元/亩,县林业局按规定提留5%(40元/亩),用于工程设计、监理、议标等费用。
四、进度安排
3月31日--4月5日外业规划、落地、内业设计,4月5日--4月8日进行合作社议标,确定施工单位,4月9日全部开工,春季完成总任务的70%,剩余部分雨季、秋季完成。
五、标准要求
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尽量选用乡土树种,针叶树选用油松、侧柏,阔叶树选用刺槐、杏树等,灌木选用连翘,全部营造针阔混交林,主要以块状混交、带状混交为主。
(一)苗木标准:油松、侧柏采用高50-80cm的容器杯苗,刺槐、杏树采用地径大于等于0.8cm的实生苗,连翘两年生容器苗。
(二)整地标准:采用鱼鳞坑整地,规格60cm×60cm×40cm,株行距2m×3m。
(三)栽植要求:刺槐、杏树、连翘栽植时间为春季栽植;油松、侧柏栽植主要以雨季为主,栽时必须脱掉容器杯,并保持土球完整,有条件的地方栽时适当浇水。
六、工程管理
本次荒山绿化工程由林业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工程作业设计和工程监理,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土地协调。本工程内所涉及的土地全部为荒地,土地协调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工程发包。2020年荒山造林工程由乡(镇)组织实施,通过议标的办法,确定施工单位,并报送林业局审核,林业局根据合作社业绩、协调能力、垫资能力综合排队,将不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拉入“黑名单”,取消其承揽本年度造林绿化工程资格,并由乡镇重新议标,确定造林合作社。
(三)工程监理。本工程由县林业局委托中介机构通过议标确定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理,以此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四)检查验收及兑现办法。荒山造林工程验收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林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费用由县财政解决。工程款由县财政按验收结果拨付到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合同规定和验收结果付给各造林合作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加强宜林荒山绿化工作的管理,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林的工作成效,成立林业生态建设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17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组负责荒山绿化工程的总体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主任由刘来迎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荒山造林的日常管理、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各乡(镇)协助林业局对辖区范围内的荒山造林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荒山造林实施过程中,县、乡两级领导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调研、检查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实施动态和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以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若出现造林地争议、纠纷主要由乡、村两级协调解决。
(二)建章立制。建制度、立规矩,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较强的制度,堵塞漏洞,规避缺失,夯实资金管理基础,确保规范、安全、有效使用造林资金。
(三)加强管护,确保成效。管护工作是影响造林成效的重要因素,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三年合同期管护主要由造林主体负责,各造林主体要充分整合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以保护好造林成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加强档案管理。各造林主体要积极配合相关股室、单位做好荒山造林的档案管理工作。相关股室、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荒山造林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保证档案齐全完备。留存档案主要有:造林主体申请、造林合同、检查验收材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等。档案要由专人管理,专柜或专袋(盒)保存。
(五)严格奖惩。在绿化工程建设中,对优质工程给予资金和荣誉奖励,其业绩录入工程档案,在以后的绿化工程中享受优先承包权,对不达标的工程不予兑现工程款,限期整改,直至合格,方可付款。对施工质量差、不按时整改的工队,取消其承包资格,并在兴县广播电台通报批评,造成的损失由工队自负,同时取消其今后在本县承揽造林绿化工程的资格。
附件:2020年度荒山造林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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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0年度荒山造林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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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任务 (亩) |
资金(万元) |
所属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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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家崖乡 |
2000 |
152 |
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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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家坪乡 |
5500 |
418 |
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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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家滩镇 |
5000 |
380 |
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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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塘镇 |
2000 |
152 |
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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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坪乡 |
2000 |
152 |
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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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虎滩乡 |
2000 |
152 |
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 |
|
高家村镇 |
1500 |
114 |
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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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峪口镇 |
2000 |
152 |
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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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000 |
1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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