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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4〕11号 | 发文时间:2024-05-21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5-2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
《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山西省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3年,我县经历了多轮强降水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严峻。全县各部门始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动谋划、真抓实干、有效应对,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我县全境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威胁重。截至2023年底,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332处,其中威胁人口4574人,威胁财产12574.5万元。按险情等级划分:大型1处,中型7处,小型324处。按灾害种类划分:崩塌303处、滑坡19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3处。
(二)全县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预计2024年度,全县全年降水量380~420mm,与常年同期比较,大部分地区接近常年。其中冬季南部地区、夏季北部地区降水量偏多,年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年平均气温正常略高,季平均气温冬季、春季、夏季、秋季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同期偏高,冬季南部地区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
(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情况
预计2024年全县煤矿、铝矿、石灰岩等矿业开采活动依然强烈,预测对地质环境扰动影响较大,预测强度与2023年持平。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情况
预测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数量比常年偏多,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其中春季3-5月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接近常年,夏秋季6-11月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比常年多。确定3-5月冰雪冻融期和6-9月汛期为2个重点防范时期。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强化趋势会商,科学部署防灾工作
各乡镇和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要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并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定期、及时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
(二)强化协调联动,抓住关键节点
县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做好协作联动,畅通预警预报渠道,不断扩大预警预报发布范围和信息传播覆盖面,不断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开展处置工作,落实值守值班制度,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突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加强督促检查,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在汛期对各乡镇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汛期“七下八上”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支撑服务。
(三)强化隐患排查,汲取深刻教训
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柳林“1.28”地质灾害教训,坚决贯彻省、市、县关于地质灾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县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实效,针对冰雪冻融期、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特点,大力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专业优势,组织协调交通、住建、水利、教育、文旅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要加大排查巡查力度,特别是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以及临时搭建的工棚,做到应查尽查、全覆盖、无死角,绝不能出现因排查不到位疏于防范而发生致人伤亡的地质灾害;对在册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如发现坡体变形、土体松动等险情迹象,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持避险为要,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四)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大网络、电视、广播、宣传频率,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各乡镇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乡、村地质灾害防治人员、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要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五)强化监测预警,科学有效防范
各乡镇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不断夯实“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继续扩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应用范围,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重要技术和人员支撑,实现科学防范、重点防范、精准防范。
(六)强化治理搬迁,消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确保2024年开展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顺利实施,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牢安全底线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要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
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坚决扛起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自然资源、财政、教育、农业农村、住建、交通、水利、应急、能源、文旅、卫健、气象等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防灾成效
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全面改善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切实增强业务基础能力,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立兴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
组 长:马兴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晨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白旭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张建兵 县发改局局长
白小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永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晋云 县文旅局局长
白乃兵 县卫体局局长
温永明 县能源局局长
薛探平 县教体局局长
康连平 县民政局局长
王慧平 县住建局局长
薛建伟 县交通局局长
张 敏 县林业局局长
孙俊生 县水利局局长
栗建平 县气象局局长
柴芳芳 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喜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 晋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胡利东 县公路段段长
贾建忠 地电兴县分公司经理
王亚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颜 涛 移动公司经理
郭会荣 联通公司经理
高辉辉 电信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全面负责兴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和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晨辉同志兼任,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负责兴县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
【图解】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