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4-76116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4〕28号 | 发文时间:2024-09-27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整顿实施方案的通 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9-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整顿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运营,深刻汲取“8.31”安全事故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对全县成品油市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期三个月。
二、整顿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成品油零售企业,流动加油车,企业自备加油站、油库(罐)。
三、整顿内容
(一)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有关证照是否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二)消防、质检等相关验收手续。
(三)油气回收、双层罐改造等环保相关手续。
(四)经营、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五)是否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证明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票据。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消防管理等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七)能否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油品检测报告及票据。
(八)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九)储油罐、加油机、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十)企业自备加油站、油库(罐)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各类经营许可证。
四、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全县成品油经营市场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安全管理得到加强;未经审批建设经营加油站行为得到遏制,违法违规加油站得到彻底查处;各类成品油企业手续齐全、依法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茂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雪鸿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成 员:白小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晓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柴芳芳 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亚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曹瑞昌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高虎虎 县公安局反恐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赵雪鸿兼任。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的综合组织协调、日常事务处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
六、工作要求
(一)责任到位,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依据的法律法规开展整治工作。
县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新建油库和加油站的规划确认,负责国六油品质量升级工作,各加油站必须按照相关质量标准100%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通过随机抽取样品让有关资质部门进行检验核实,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予以查封,并暂收《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批准证书》。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审查和安全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对无证经营情况、超范围经营、掺杂使假、擅自使用他人商标或标识、虚假宣传或违规发布广告、以次充好等行为进行查处。对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油品质量检验、加油机检定和计量监督检查。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全面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有关工作的检查验收,同时负责加油站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
县交警队要依法对无牌无证成品油运输车辆、非法销售的流动加油车予以扣押,依法查处。
各乡(镇)政府要扛牢属地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所有成品油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三黑”(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等开展排查整治,并依法给予查封取缔。各乡(镇)长是辖区内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二)执法到位,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立即关停整改,确保安全达标;对非法加油站(点)和加油车等“三黑”站点,立即取缔关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规范到位,保障供应。此次集中行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证全县成品油市场的安全运营。
(四)宣传到位,舆论引导。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此次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成果,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教育和引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依法依规进行经营。
(五)推进到位,严肃纪律。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本次整顿行动,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依法依规执法,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六)认真总结,建章立制。12月底前,整治办公室要将整治情况全面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