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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32684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5〕8号 发文时间2025-05-20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5-20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镇)人民政府,各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

兴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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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山西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关于印发吕梁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4年地质灾害发生防范情况

2024年,我县经历多轮强降水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形势复杂严峻。各乡镇、各部门主动扛牢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202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吕梁山区,属于黄土高原地貌,全境都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威胁大。

截至2024年底,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332处,其中威胁人口4574人,威胁财产12574.5万元。按险情等级划分:大型1处,中型7处,小型324处。按灾害种类划分:崩塌303处、滑坡19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3处。

(二)全县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兴县2025年度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5年度年降水量较常年(494.6毫米)偏多1~2成,年平均气温较常年(9.6℃)偏高1.7℃。春季,降水量偏多;夏季,降水量略偏多,季节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秋季,降水量多;冬季,降水量偏多;全年气温偏高。

(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情况

预计2025年全县煤矿、铝矿等矿业开采活动强度与2024年基本持平,矿山建设及开采活动依旧强烈;预测西部沿黄河的部分乡(镇),地质环境条件较差的地区,在沟谷中切坡的活动仍会有所增加,预测强度与2024年持平。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情况

预测2025年度地质灾害高发类型为崩塌、滑坡,高发时期为3-5月的春季冻融期及6-9月的汛期。预测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比常年偏多;预测春季(3-5月)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比常年偏多;预测夏秋季(6-11月)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接近常年,极端降水情况下,崩塌、滑坡数量会比常年偏多,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受采矿活动影响,预测2025年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和发育特征,2025年初步确定黄河流域、蔚汾河流域、岚漪河流域、煤铝矿生产区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2025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开展趋势会商,科学部署防灾工作

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自然资源部门应会同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并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及时分析预测重点防治区域、高风险区域。

(二)突出隐患排查,加强源头管控

要立足全天候防灾,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重点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气候变化时期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专业优势,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厂矿、各类移民新村、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重要交通干线和重点水库库区等重点工程、工矿场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施工便道、高陡边坡、尾矿库周边、冻融影响区、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及文物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既要对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精细排查,更要注重发现新的隐患点,并做好分类处置,及时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进行常态化管理。要强化城市地质风险排查和安全管控。加强督促检查,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明确包保联防和隐患点“三个责任人”责任,督促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及矿业权人,对采空区、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等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治理、避险和监测监控措施。

(三)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科技防灾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运用已安装的14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备、已建成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平台和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网络,建成高分辨率、实时动态、智能自控、多维产出的监测网。突出“人防+技防”优势,在全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面沉降严重区、重大工程区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地面沉降隐患风险较高区域开展监测预警工作,构建地质灾害监测立体化综合防治体系,提升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和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公共服务水平。

(四)开展综合治理,提升防灾减灾成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把避险搬迁作为首要防治举措,能搬则搬、应搬尽搬。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精细调查,进一步查明各类隐患的结构特征和动态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全面支撑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应急处置

自然资源局要配合应急部门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强化信息共享,主动同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落实协作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山洪预警等信息,不断扩大预警预报发布范围和信息传播覆盖面,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做好应对强降水天气和地震等突发情况的准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的防灾措施。严格落实《山西省强降雨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响应机制》,压实避险撤离主体责任,对遭受强降水严重区域,强化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紧急避险转移。主汛期“七下八上”等重点时段,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支撑服务。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整合各方资源开展抢险救援、群众转移、警戒管控、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第一时间报送灾险情信息,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

(六)做好宣传培训演练,增强全民防灾意识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开展面向基层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灾害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汛期,地质灾害高易发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

(七)深化管理创新,全面提升防灾能力

推动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显著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防御工程标准,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灾体等因素,继续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创新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模式,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强化“四级”管理责任机制落实,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牢安全底线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要及早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要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复杂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坚决筑牢安全底线。

(二)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作用,指导督促发改、教育、工信、民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应急、能源、公路、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各自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运营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及防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层层落实到位。

(三)保障经费投入,确保防灾减灾成效

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技术支撑单位日常工作经费和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的更新、采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技术能力素质,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