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吕梁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县政府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6-25581
发文字号兴政发〔2026〕3号 发文时间2026-03-30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3-30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直各有关单位: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锚定“除隐患、保平安、促发展”核心目标,恪守“严字当头、实处发力、精准防控、标本兼治”工作准则,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矿山、化工、消防、交通运输、冶金工贸、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治理,夯实自然灾害综合防控基础,持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效能,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全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持续减少一般事故和防范意外事故为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即时学习、快速部署、扎实落实”的闭环机制,全年专题学习频次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要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系统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二)强化党政领导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202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管各行业领域政府副职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履职情况。健全领导包联、巡视巡察、常态督导、反馈交办、定期约谈“五项工作机制”及月调度、季约谈制度,每月精准调度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滞后、事故高发的单位实行季度通报。县、乡(镇)党政领导要带头执行,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带头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挂牌包保责任。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兴县“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压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职责,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安委办每季度组织会商研判,各专委会每季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推动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需每季度带队检查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组织全员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常态化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无监控不作业”,严格执行生产费用提取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强化督导问责力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规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督导检查考核事项,实行督检考计划备案制。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乡(镇)和行业领域及时开展约谈通报,靶向解决“一行一域”突出问题。从严推进督检考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编制流程,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

二、严把源头关口,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攻坚

(六)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行政审批部门牵头,发改、工信、应急等部门配合,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严守安全准入底线。依托省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核心数据,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与风险实时监控。推进重点领域监测设施建设,年底前实现全县国省干线及农村道路中较高以上风险路段监测预警设施全覆盖,建成县级森林防灭火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运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非法违法采矿等问题线索,鼓励社会单位采用数字技术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安全隐患治理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销号”全流程管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动态清零,对企业自查上报并有效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挂牌督办。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专家指导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安责险预防作用。各行业监管部门公开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

(八)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级监管部门制定“现场核查+线上监控”年度执法计划,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执法精准度与效率。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销号”,同步落实立案查处、追责问责、“一案双罚”、公开曝光等措施。对典型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患双查”,强化行刑衔接,对关闭、破坏安全生产监控报警设备及信息造假等主观故意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推动企业警示教育精准化,督促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同行业、同类型事故案例开展专题学习,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宣讲、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动企业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补齐安全短板。

三、聚焦治本攻坚,推进专项治理提质增效

(十)打好治本攻坚收官战。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每月调度通报制度,确保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占比等关键指标不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平均水平。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等 6 大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做好总结评价,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十一)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煤矿领域:严格落实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夯实煤矿安全管理基础,提升部门监管执法质效。落实矿山安全风险清单,严格高风险作业规程措施提级审批,用好煤矿“电子哨兵”系统和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广“无监控不作业”管理和“ 电子围栏”应用,强化“三违”行为全时段全流程动态筛查,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

2.非煤矿山领域: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政策落实,深化资源整合,推动兼并重组;推动停用时间超过3年、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尾矿库闭库治理销号;大力推进非煤矿山集中连片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

3.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落实“防范化工安全风险十条硬措施”,开展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整治,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依法依规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政策调整后平稳运行、精准管控。

4.冶金工贸领域:推动冶金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涉粉作业3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轻工重点企业落实有限空间挂牌上锁、在线监测、电子围栏等措施。

5.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以及高边坡施工、围堰作业、高处作业等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危大工程”管控全覆盖,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违规动火作业、高处坠落等行为。推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电子证照管理全覆盖,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实施“一栋一策”精准治理。

6.城镇燃气领域:推进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深化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建成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庭院、立管及用户)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提升区域燃气管网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建立第三方施工“报备-交底-监护”全流程管控机制,依托燃气管网智慧平台实现施工区域实时监控。推动商住混合体、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加强小型餐饮场所规范用气、燃气长输管线等安全管理。开展液化气站专项检查 ,严厉查处“黑气、黑瓶、黑窝点”,督促供气企业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培训和入户检查。

7.交通运输领域:从严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减量控大”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整治。提升“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营运车辆在线监控覆盖率至100%、违法预警处置率不低于95%,对习惯性违章驾驶人员实施脱产培训并加大处罚力度;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评估,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外部环境。

8.消防领域:统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隐患排查整治,深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治理。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工业园区、仓储物流、文博场馆等重点场所,以及多业态混合经营性场所、“九小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等薄弱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审验问题排查整治,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等行业领域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各领域全年完成隐患排查整治不少于1轮,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四、聚焦系统防治狠抓防救能力提升

(十二)健全协同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制定跨部门应急联动职责清单,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机制。在灾害高风险期,推行应急、气象、水利等重点部门实行联合值守机制。精准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妥善救助安置受灾群众,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积极参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

(十三)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1.森林草原火灾: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六个能力”提升措施,制定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清单,严格执行各级林长巡林制度和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规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推进消防通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现场指挥部工作细则,落实火场专业副总指挥制度。县级培养2-3名专业指挥人员,提升火灾处置专业化水平。

2.水旱灾害:推进蔚汾河、南川河、岚漪河等重点河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对县城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等易积水点实行“一点一策”治理,落实排洪河道、城市低洼易涝点等重点区域挂牌责任制。完善 气象“31631”精细化预报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统筹做好防凌和抗旱工作,储备充足抗旱物资,保障粮食作物灌溉需求。

3.地震灾害:健全地震监测预警体系,配合完成省、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吕梁兴县段建设。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抗震改造,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调查评估和标准化建设。2026年底前建成县级综合性长期应急避难场所,并全面推进乡村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地质灾害: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建成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动态调整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实施“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推进隐患点避险搬迁和治理工程。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和隐患点应对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气象灾害:提升气象预警预报精准度,预警发布平均提前量不低于4小时,强化易燃易爆场所等防雷重点单位监管。抓住有利天气过程,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防灾减灾救灾。

五、坚持实战导向,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四)健全完善预案体系以灾害事故处置实战为导向,优化分级响应流程,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适时修编县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保障类专项预案。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多灾种应急演练和评估,提升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十五)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各乡镇统筹灾害信息员、网格员、民兵、医务人员、志愿者等应急力量,组建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力量能力水平,强化复杂场景救援训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

(十六)提升物资保障水平。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采用实物、协议、产能等多种储备模式,提升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制定县级救灾物资超期处置管理办法,优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结构,加强专业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加强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快速调运机制,确保首批应急物资县级6小时内运抵灾区,为应急救援提供坚实保障。

六、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

(十七)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对标国家政策和先进省、市、县经验,围绕应急指挥、安全风险防控、自然灾害防治、关键救援、综合保障、基层应急等6大能力提升,谋划实施一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八)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吕梁市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若干措施。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乡镇(街道)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及消防日常工作的内设机构、设立应急消防工作岗,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十九)提升干部安全素养。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培训班,对换届后新任职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各重点行业领域组织监管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对未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行业领域实施全覆盖培训,已开展培训的行业领域将培训范围拓展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质。

(二十)加强科技支撑赋能深化“久安”大模型在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等场景的应用,推进“智慧应急”“数字消防”建设。在高风险区域推广无人机、机器人巡检和违章行为自动识别阻止技术。强化应急窄带无线通信网应用,为多灾易灾偏远乡村配备卫星电话等保底通信设备,解决“三断”极端情况下通信失联问题。

(二十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宣传计划,在县级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年内至少组织1次应急逃生演练,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安康杯”竞赛,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兴县人民政府

                                                                  2026年3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