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6-06-05 回复部门 瓦塘镇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来信人投诉:兴县瓦塘镇王家峁村村委仅以出嫁为由剥夺本村村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不给我分集体征地款。本人明确没有在嫁入地享受过任何分红、土地等集体福利,完全符合本村人头分钱的条件。另外本人的户口一直在村集体,从未迁走。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6-06-09
回复内容

您好,现就您致电反映的诉求瓦塘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您反映兴县瓦塘镇王家峁村村委仅以出嫁为由剥夺本村村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不给我分集体征地款。本人明确没有在嫁入地享受过任何分红、土地等集体福利,完全符合本村人头分钱的条件。另外本人的户口一直在村集体,从未迁走一事,我镇已核查。经了解,该村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经村“两委”、村民代表、在村党员共同召开村民大会研究确定,方案明确:2026年5月31日12时前出嫁人员不参与本次补偿款分配。该分配方案履行了民主议事程序,望您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妥,请拨打12345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