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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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兴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界的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社情,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基层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给予工作指导。
(7)负责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9)负责机关文秘、人事、政工、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材料、讲话稿、总结、报告的起草;负责信访受理工作;负责起草妇联大事记、年鉴;负责财务、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督查和机关后勤保卫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学习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与县内其他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围绕妇联重点工作,协助领导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兴县妇女联合会是兴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妇女儿童物质以及精神方面的综合部门。下设2个职能科室。
职能科室有办公室和财务室。
(二)人员构成
单位2021年年底在编工作人员6名:其中公务员4名、事业人员2名。
三、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兴县妇联在市妇联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政所需、妇儿所急、妇联所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县委中心工作,精心谋划,注重落实,充分发挥出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职能,取得了良好成绩。今年工作详情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县妇联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能够认真执行本单位每周二学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截止目前,县妇联共开展31次专题学习,3场党史学习教育宣讲,1场党史学习专题讲座;3月4日,在第111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县妇联举办党史专题学习讲座,特邀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常务副馆长梁明德作《党章的发展历史》主题讲解,全县70余名妇联干部聆听讲座;6月30日,与帮扶村蔚汾镇原家坪村的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追溯红色记忆,县妇联党组书记以“历史和人民为什么选择中国共产党”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充分调动了妇女干部和帮扶村党员党史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为全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氛围。7月30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聚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材料,依次作了交流发言,并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帮助同志、增进团结的目的。
2、推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
(1)县妇联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1周年暨事迹报告会,6名优秀妇女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了精彩的事迹报告,彰显了我县妇女“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采和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
(2)县妇联开展“送奖到基层”活动,为获得全国妇联表彰的优秀个人和五好家庭送上荣誉证书和奖杯,号召更多的妇女姐妹以她们为标榜,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在我县的全面转型发展中,贡献巾帼力量。
(3)县妇联开展维权宣传活动,通过向妇女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维权知识,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尊法、认真学法、主动守法、依法用法,提升妇女群众法律意识,促进法制兴县建设。
(4)县妇联举办女科级干部故事分享会,7名女科级干部代表讲述了自己的成长和工作经历,充分展示了我县女干部良好的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妇女干部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5)县妇联举办“巾帼奋进新征程 巧手剪绘复兴梦”兴县剪纸刺绣布艺书法作品展,展现了新时代兴县妇女界人士对党的无限热爱和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3、聚焦服务妇女儿童,大力实施巾帼关爱行动
(1)县妇联结合全国妇联、省、市妇联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2021年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有关精神,开展了“把爱带回家”2021寒假儿童关爱服务“四送”活动,为5名留守困境儿童送上500元慰问金,为17名留守儿童给孩子们带来了书包、文具、防寒耳罩等学习生活用品,同时为孩子们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新冠疫情日常防护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切实为孩子们送去关爱,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温暖、幸福、充满爱的寒假。
(2)县妇联持续开展“两癌”防治知识进乡镇、进村庄、进社区活动。全县乡镇通过横挂宣传条幅、大屏幕播放“两癌”防治知识小视频、村喇叭广播、微信群视频宣传、发放《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宣传手册》和邀请专业老师现场讲解等方式在县、乡、村、社区等多个场所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600余份,参与活动人数达4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预防能力,扩大了“两癌”检查救助政策知晓率,有力地调动了妇女群众参与“两癌”筛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县妇联共举办3期“女性文化学堂”专题讲座,先后走进兴县奥家湾乡、兴县蔚汾明德幼儿园、兴县各级妇女干部中,近200名妇女姐妹聆听了讲座。通过组织系列讲座,县妇联致力于开拓女性视野,滋养女性智慧,增强女性本领,使女性文化学堂成为传递党的声音、提升女性素质、凝聚巾帼力量的坚强阵地。
(4)兴县妇联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山西省妇联、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公益项目救助金发放仪式,为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各发放救助金2000元,并鼓励她们要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化作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
(5)市妇联在兴县举办吕梁市妇女创业就业保洁师技能培训班,兴县妇联组织50余名陪读妈妈、农村低收入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参加,帮助她们就近学技能、学本领,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力。
4、加强妇女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发动妇女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积极宣传妇女拥军的先进典型。
四、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8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3万元,占比100%。较2020年67.14万元相比增加19.69万元,增加22.68%,原因为本年新增加项目支出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8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3万元,占比75.81%;项目支出21万元,占比24.19%。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83万元、支出总计86.83万元。与2020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33%。主要原因是原因为本年新增加项目支出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33%。主要原因是原因为本年新增加项目支出较多。
其中:人员经费60.30万元,占比69.45%,日常公用经费5.53万元,占比6.3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2万元,占8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万元,占8.97%;卫生健康支出3.29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4.33万元,占4.9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83万元,支出决算8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1.42万元,支出决算7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较20120年58.6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在员工正常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90万元,支出决算7.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较2020年9.9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补缴了以前年度的部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29万元,支出决算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决算3万相比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33万元,支出决算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3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29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公用经费5.5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决算支出为0元,与上年数据相同。
6、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53万元,明细见附表。比2020年11.59万元减少了6.06万元,减少52.2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业务减少导致相关活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事项,与上年数据相同。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0.73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其中通用设备0.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13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4)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和3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