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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0-05-22 17:14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兴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民政工作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主管城乡社会救济、临时救助,指导五保户供养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5、指导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生产企业;指导管理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系统的建立和发展。

  6、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指导“两委”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工作。

  7、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边界争议;主管地名管理工作。

  8、负责社会团体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9、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文明节俭新风。

  10、负责城市流浪乞讨和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进行收容、管理、教育、遣送等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2、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兴县民政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兴县民政局管理城乡社会救济、指导五保户供养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指导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生产企业、指导管理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系统的建立和发展、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批导“两委”群主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边界争议;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流浪乞讨和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进行收容、管理、教育、遣送等工作。局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1个中心。下设1个股级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企业单位。

  局机关股室、中心有: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社团管理办公室、婚姻股、地名管理办公室、低保中心。

  局属股级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局属自收自支单位:福利厂。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全局机关年初有干部职工21人(其中公务员1人4月份退休)。其中:公务员6人(1人4月份退休),事业人员8人(其中:社会福利服务中心4人、局机关4人)、机关工人6人、行政人员1人。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城乡低保突出提升管理水平。

  2、五保供养着力解决集中供养率偏低问题。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三)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四)强化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继续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七)认真做好区划地名工作。

  (八)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立流浪乞讨救助制度。

  (九)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民政局由民政局本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组成。实有人数43人,在职21人(4月份退休1人),离休1人(3月份死亡),退休21人。兴县民政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20年纳入兴县民政局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

  1、兴县民政局

  2、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81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9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27.3万元,无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有偿收入。2019年收入预算104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0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103万元。较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1.4%,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方面减少。政府性基金较上年相比减少73.4%,主要减少为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方面。全年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21.9%。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8124.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7.5万元、政府性基金27.3万元。较上年相比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减少20.1%,减少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抚恤、自然灾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业务划拨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医保局导致减少。政府性基金较上年相比减少73.4%,主要为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方面。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0.6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7.3%,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下设事业单位烈士陵园划拨军人事务局。商品和服务支出455.04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333%,主要原因:下设单位福利中心、福利厂以及日间中心运行经费等方面加大。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03.8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8.8%,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抚恤、自然灾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业务划拨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医保局导致减少。资本性支出175.3万元较上年增加主要为老年公寓建设。

  3. 政府采购项目:特困人员供养物资、老年公寓设备购置、局机关办公设备拟政府集中采购243.73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9.37%。原因:因职能转变救灾物资采购由应急局负责。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8097.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1.4%。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抚恤、自然灾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业务划拨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医保局导致减少。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7.5万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27.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21.59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6.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90.62万元,较上年增加21.2%;商品服务支出19.84万元,较上年减少2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2%;项目支出7703.1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3.3%。项目支出中包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5.85,较上年相比减少21.5%。减少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抚恤、自然灾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业务划拨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医保局导致减少。项目支出包含: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1.09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管理12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44万元、孤儿生活费20万元、老年福利157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3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89.06万元、城市低保1030万元、农村低保3530万元、特困供养支出1330万元、62压及社会定期补助30.3万元、临时救助750万元、流浪乞讨救助支出12万元、福彩基金27.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2万元。我单位在机关经费安排方面精减结约,其中:办公费1.2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75.5%、印刷费1.7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7.1%、邮电费0.3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4、三公经费说明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  78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元,公务接待费  780元(包含局机关、福利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6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09%。原因:下设单位烈士陵园划拨军人局。

  5、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27.3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73.4%。原因: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较上年减少。

  四、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共计90627744.93元,其中固定资产2655922.75,包括: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元

  通用设备165036元

  专用设备364800元

  文物、陈列品2067716.75元

  图书、档案 7790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0580元

  新增2110016.75元,其中:文物、陈列品2067716.75元、通用24400元、家具用具17900元;资产报废:89207元;资产划拨1819028.98元。其中:划拨军人局1749733.98元、划拨烈士陵园55950元、划拨蔚汾镇13345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预算采购金额合计243.73万元。其中:特困人员物资采购103.6万元。规格2*1.5米棉被3100套;大、中、小号棉衣2200套;老年公寓设备购置131.8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及厨房、宿舍、会议室、餐厅设备等约2945件;局办公设备购置8.3万元。其中:便携式计算机3台、台式电脑10台、打印机10台。采购方式:集中采购。

  六、主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决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决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主要涉及特困人员供养项目。

  项目目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

  项目数量指标:该项目人数动态管理。截止2020年初特困供养人数:农村分散供养1916人、城市分散供养30人、集中供养人数37人。

  质量指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2%。

  成本指标:特困供养标准:农村分散供养每人每年6500元,城市分散供养每人每年89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890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散供养:全自理1200元、半自理2400元、全护理3600元;集中供养:全自理2100元、半自理5100元、全 护理10200元。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本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

  七、预算公开管理文件为兴财预【2020】780号文件。

  八、其他情况说明: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我局原有优抚职能划拨军人事务局,医疗救助职能划拨医疗保障局、救灾职能划拨应急管理局。所以涉及优待抚恤、安置、救灾、医疗救助等方面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率为100%

                            

  附件:兴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