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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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建设和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技术服务。
(二)对全县每年的植树造林工作任务进行安排、落实、检查验收,制定全县年度林业生产计划并进行总结,同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反馈林业生产进度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三)负责全县林业技术培训和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和试验、普及。并引进和培育新品种,进行林业科技活动。
(四)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报、防治,并进行森林植物的检疫。
(五)负责全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和林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的林政执法,查处各种偷砍滥伐、毁林开垦滥牧等破坏林地、林木案件,保护森林资源。
(七)负责种苗生产、管理、种苗的检疫、检验工作。
二、2021年主要任务
在2021年我局将加快生态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全力抓好工程建设。在确保完成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年计划完成荒山造林10.3万亩,公路绿化26公里,计划完成投资14280万元。其中: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治理工程3万亩,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3.3万亩,完成投资5280万元;完成国家储备林4万亩,完成投资12000万元;规划建设瓦塘--裴家川口公路绿化13公里,计划完成投资1300万元.规划建设静兴公路两侧荒山绿化0.8万亩,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做好年度森林资源督查清零工作。抓好新一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适时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行刑衔接机制,维护全县林草资源安全。
3、扎实做好巩固脱贫工作。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做好新聘生态护林员岗前培训、档案入库等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考核管理工作。依托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实施1.5万亩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补齐经济林管理短板。
三、内设机构
机构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1、林业工作站
2、林业技术推广站
3、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4、交口木材检查站
5、康宁苗圃站
6、林木种苗服务中心
7、双双山造林作业点
8、兴县国有林场
9、种苗管理站
10、兴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11、蔚汾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12、干果经济林办公室
13、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决算单位,下属单位交口木材检查站、红枣办包括在内,不需要汇总。
五、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我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80人,实有注册正式职工49人。核定人员行政编制20人,实有在职14人,行政人员10人,行政分流人员4人;全额事业编制60人,实有事业在职35人,离休2人。
红枣办:编制数3人,实有全额事业2人。
交口木材检查站:编制数10人,实有差额事业人员9人。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公务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2辆。越野车车牌号:晋JF6008;皮卡车车牌号:晋J6223。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山西省兴县蔚汾镇水磨滩,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决算上报。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第二部分 兴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兴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二、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1年收入决算1931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10.52万元,较上年26928.75万元减少7618.2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资金,工程尾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
2021年支出预决算355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94万元,较上年628.42万元增加399.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分内设机构工资由局里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2060.74万元,较上年34965.96万元减少了1290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088.68万元,按用途分:
1、基本支出1027.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9万元,农林水支出75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3万元。
2、项目支出22060.74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18663.79万元,农林水支出3396.95万元。项目支出包括生态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社会保险补助、退耕现金、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行业业务管理、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等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三) “三公”经费决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43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森林防火下乡增多。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和收益情况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566.77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142.93万元,
固定资产423.84万元,其中房屋196.12万元,车辆68.6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59.05万元。
2、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四、其他事项
1.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3.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有公务用车2辆。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0万元,比2020年的71.32万元增加8.6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2辆,实有2辆。
2.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