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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2-10-17 18:1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农业农村局

兴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 5、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和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兴县交通运输局

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股室,分别为1、综合办公室2、交通战备办公室3、道路机械工程处兴县工程队4、安全站5、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6、交通路政大队7、地方海事处8、道路运输管理所9、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10、出租车客运管理办公室。

人员构成: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9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84人,其中:公务员8名,事业人员17名,自收自支人员59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2、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路、水路输力。

3、建立完善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全力将养护线路建设成为“四好”公路。

4、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强化运输市场监管手段。

5、完善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392.3444万元、支出总计12224.573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4942.0948万元,下降218%,支出总计减少35311.7023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完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92.3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923.444万元,占比9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4.5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7966万元,占比66%;项目支出11419.7772万元,占比9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92.3444万元、支出总计11392.34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9506.0948万元,下降17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9506.0948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54.5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945.7028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完成。其中,人员经费1263.7430万元,占比10.4%,日常公用经费153.17万元,占比1.2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54.5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5914万元,占0.51%;卫生健康(类)支出31.5131万元,占0.26%;节能环保(类)支出75.2300万元,占0.62%;农林水(类)支出2341.1338万元,占19%;交通运输(类)支出9620.2万元,占79%;住房保障(类)支出23.8881万元,占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154.7800万元,支出决算12154.5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其中:

2020年决算减少35311.7023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完成。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4.5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3.743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890.830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4%,比2020年减少1.69万元,减少73%,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4%,比2020年减少1.69万元,减少73%,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1700万元2020年增加134.68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搬迁。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8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0957.4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

组织对“2021年乡村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一期工程”“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57.49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强化服务职责,项目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达到,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每个部门至少选择3个项目向社会公开,按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一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4079万元,执行数为40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执行率情况98%;二是完成的绩效目标99%。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指标年初目标值设置不精准;二是个别绩效完成情况不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绩效指标设置;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控

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1982.6538万元,执行数为1982.6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执行率情况98%;二是完成的绩效目标99%。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指标年初目标值设置不精准;二是个别绩效完成情况不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绩效指标设置;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控

交通运输局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1757.7万元,执行数为175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养护质量达标率99%;二是工程验收合格率99%实际效益99%。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整体填报质量较差;二是制度建设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二是提升项目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格式参照所附《2021年度会计管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各单位需要其他说明的事项可在附件中添加。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附件3.xls

曹罗线项目评估报告 - .docx

公交项目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