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1 16:46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共12大类14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138批次。抽检情况见附件。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成局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采购食品时,要选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来源不明的肉制品。节日消费要保存证据及时维权,购买、消费食品后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